2018年底,一位体彩网点业主在朋友圈中发出这么一段文字:
“我把鸡借给你,让鸡给你生蛋,等鸡生了蛋,就要把鸡还给我,鸡蛋都归你……这就叫赊账!切记,千万别把我的鸡炖着吃了!2018年只剩最后13天了,该把鸡还给我了!”
转眼间,2019年已经过了一周时间。不知道那位业主是否要回了自己借出的“鸡”,但我知道的是,这些天,在朋友圈中“催账”的售彩者并不少。看来,平日里赊账售彩的业主们,这个新年的心情好不到哪儿去。
早知如此,何必当初?对于彩票销售者来说,赊账售彩本身就是一种违规行为。你以违规为代价,“帮助”购彩者“借鸡生蛋”,如今面临“讨鸡之苦”,你说你自己是否也应当为此负责?
彩票赊销的话题,在业内颇为敏感,每到年底、年初尤为牵动人心。在彩票销售业态中,赊销现象虽算不上十分普遍,但很多会贯穿全年,对全国很多彩票网点经营产生重要影响。
事实上,对于彩票的发行管理、销售经营等,我国都有专门的法规制度予以规范,其中对于赊销行为有明确禁令。《彩票管理条例》规定,彩票发行机构、销售机构、代销者不得“以赊销或者信用方式销售彩票”。这其中的代销者,指的就是彩票销售网点。条例在“法律责任”条款中还规定,有“以赊销或者信用方式销售彩票”的,将可能面临停业整顿、对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等处罚。
现实中,彩票赊销的后果有多严重?来看一个案例———
《东方今报》报道过一件事。马某赊账购彩,欠彩票店宋某7万元到期不还,宋某诉至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。经调解,双方曾达成协议,马某限期偿还,但马某逾期并未履行义务,宋某申请强制执行。法院几经周折,最终促使马某履行了还款义务。
在现实中,这一案例的教训算不上最惨痛的。事实上,彩站经营者也并非不知赊销之危害,一些人难堵赊销之门,也的确存在苦衷———担心购彩客户流失、销量受影响,却忽视了这种顾虑背后潜存的巨大隐患。
欠债还钱,天经地义。这话本身没毛病,但它用在彩票销售行为中,就是一种悖论,这是因为,“欠债”原本就不该发生。敢问那些如今身陷催账烦恼的售彩者们,如果当初能“一手收钱,一手给票”,遵守法律法规要求,保护自身权益,又何来今天的烦恼?
赊销是个坑,谁跳谁发懵。对于彩站业主和销售员来说,无论年底、年初,还是日常,只有坚决拒绝赊销,才能避免“还鸡之痛”,远离一声叹息。